一、校園防疫升級措施如下:
(一)增訂預防性停課,授權各校(園)所決定: 有疑似接觸風險者,授權各校(園)所決定班級或全校(園)停課至少1日。
(二)增加匡列班級停課日數
1、教職員工生有1人被匡列為確診者的接觸者,該班停課2日,全校(園)停課1日進行清消。
2、教職員工生有1人確診,該班停課14日,全校(園)預防性停課3日進行清消。
3、教職員工生有2人確診,全校(園)停課14日。
4、一鄉鎮市有1/3學校(園)停課,則該鄉鎮市停課14日。
(三)加強校園清消,落實校園防疫管理
1、量測體溫,實名制,針對廁所、洗手台、電梯、樓梯扶手、遊戲器材、經常接觸之門把、桌椅面、電燈開關等設施每日清消至少3次。
2、落實「生病不上班、不上課、不入校(園)」。
(四)與家長保持暢通連繫管道,師生倘有發燒、咳嗽等COVID-19疑似症狀,應避免到校上班、上課,並儘速就醫,如經確診應立即通報。
二、若學生因停課不用到校,請各校務必轉知家長,勿將孩子再送到補習班或安親班,以降低染疫風險。
三、請各校隨時注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政策,本府將持續配合疫情發展適時調整校園防疫因應作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