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嘉義縣政府 104.04.14 府教學字第 1040063556 號函辦理。 二、彩色版「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申請表」因需待花蓮縣政府 印製完成並送至各縣市政府,故擬俟縣府通知各校後,再請 意欲申請介聘者至人事室領取申請表。 三、本縣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積分審查之時間地點,須另待 縣府通知。 四、旨揭要點及相關表件如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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